通报编号: | G/SPS/N/USA/1451 | 分发日期: | 2006年10月27日 | ||
通报成员: | 美国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美环保署(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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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使用胺甲萘(Carbaryl)的所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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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通知。撤消对胺甲萘(Carbaryl)规定的残留限量的申请;可提供通知(提供英文,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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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PA正在对来自华盛顿有毒物质联盟的一份申请征求公众评议,该申请包含在第EPA-HQ-OPP-2006-0801号文档中,要求环保暑撤消对杀虫剂胺甲萘(Carbaryl)的所有残留限量。申请人华盛顿有毒物质联盟之所以要求采取该措施,是为了实现他们认为的联邦法下安全标准的正确实施。华盛顿有毒物质联盟向EPA申请取消胺甲萘(Carbaryl)的所有用途,因为,它认为,在不对环境造成过度负面影响的情况下,胺甲萘(Carbaryl)不可能发挥其拟定用途。为回复有关可提供胺甲萘(Carbaryl)的再注册合格决定(IRED),公布于2004年10月27日联邦纪事,华盛顿有毒物质联盟提交了该申请。有关胺甲萘(Carbaryl)的临时再注册合格决定(IRED),请参见网站:http://www.regulations.gov,文档号:EPA-HQ-OPP-2003-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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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
是否符合标准: | 不符合 | ||||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 |||||
原文链接: | http://www.regulations.gov,文档号:EPA-HQ-OPP-2003-0376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6/October/Day-13/p16905.htm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