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信息详细页面
通报基本信息
通报编号: G/SPS/N/KOR/572 分发日期: 2017年8月18日
通报成员: 韩国 原文语种: 英语
负责机构:
所覆盖产品:
通报文件的标题:
韩国有关修改进口食品安全控制特别法案执行法规的通报
内容简介:
拟定修改案: -- 制定水中的五种食品病毒规范(非检测)甲/乙型肝炎病毒、轮状病毒、肠道腺病毒、札幌病毒; -- 制定和修改农产品及水产品中的重金属(铅、镉)的最大限量: 铅: 苹果Apple,柑橘,浆果(0.2→0.1);苏籽油(0.3);风铃草根,沙参根(0.2→0.1);鱿鱼(1.0);甲壳类动物(1.0→0.5);海带(0.1); 镉: 风铃草根(0.2→0.1);鱿鱼(1.5);海带(0.1); 根据全部采用肯定列表制度,修订杀虫剂最大限量的应用标准; -- 制定琥珀鱼,黄尾鰤(Seriolaquinqueradiata)内组胺的最大限量; -- “食品内未检出物质”名单内新增两种治疗阳萎药物的确定类似体及五种药用成分: 治疗阳萎药物类似物:异丙基-去甲他达拉非(Isopropylnortadalafil), Descarbonsildenafil; 药用成分:酚口(Phenolphthaleine)、育亨宾(Yohimbine)、Icarine、番泻苷(Sennoside)、药鼠李甙(Cascaroside); -- 修订"芝麻油"及"苏籽油"的定义及生产加工标准; -- 删除"食品批准原材料名单"内的濒危物种: 丝鲨(Carcharhinusfalciformis)、鼠鲨、博马里斯鲨、鼠鲨(Lamnanasus)、远洋白鳍鲨(Carcharhinuslongimanus); -- 制定和修订110种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限量(双胍辛胺(Iminoctadine)、氟草敏(Norflurazon)、溴氰菊酯(Deltamethrin)等)。
目标与理由:
是否符合标准: 符合
原文链接:
评议结果:
附件: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