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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基本信息
通报编号: G/SPS/N/JPN/264 分发日期: 2010年11月4日
通报成员: 日本 原文语种: 英语
负责机构:
消费者事务署
所覆盖产品:
苹果、杏、香蕉、樱桃、柑橘类水果、日本李、猕猴桃、枇杷、油桃、桃、梨、石榴和柑橘
通报文件的标题:
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审议概要: 英文;1页 1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sps/JPN/10_4191_00_e.pdf
内容简介:
本修订制定某些采摘后经杀真菌剂处理及作为预包装食品出售的水果名单。此类产品要求标签注明采摘后施用杀真菌剂材料的名称。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是否符合标准: 不符合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原文链接:
评议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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