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IDN/114 |
分发日期: |
2017年1月10日 |
通报成员: |
印度尼西亚 |
原文语种: |
英语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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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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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印度尼西亚有关进口植物源新鲜食品安全控制法规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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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法规替代农业部有关进口出口新鲜植物源食品的食品安全控制第04/Permentan/PP.340/2/
2015号法规,及农业部第13/Permentan/Kr.040/4/2016号法规——有关修订农业部植物源新鲜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控制的第04/Permentan/PP.340/2/2015号法规。
该法规已制定完毕,并于2016年11月18日生效。
该法规包括: a. 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种类及污染物; b. 进口要求; c. 一国家食品安全控制系统的认可及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注册; d. 进口控制; e. 监控;
f. 暂停和撤销认可,撤销注册及停止非得到食品安全控制系统认证及未注册实验室国家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的进口
g. 食品安全紧急状况。
本法规监管农业部第04/2015号法规的若干具体变化如下: a. 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种类监管商品有原103减少到100种,酸枣、可可豆及橄榄不包括在内: b. 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安全控制机制如下: - 产地国食品安全控制系统认可; - 出口国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注册; - 进口非认可食品安全控制系统及非注册实验室国家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的食品安全检验; c. 更改要求文件的格式及发布;
d. 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出口的食品安全控制规定将受单独法规监管。 食品安全控制系统的国别认可及本法规生效前批准的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检测实验室注册有效期至到期日为止。
本法规一经生效,撤销农业部2015年第04号期2016年底13号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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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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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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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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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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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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