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EU/627 | 分发日期: | 2023年4月27日 | ||
通报成员: | 欧盟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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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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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欧盟有关撤销醚菌胺登记授权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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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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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
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 ||||
原文链接: |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8374_00_e.pdf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