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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基本信息
通报编号: G/SPS/N/EEC/374 分发日期: 2010年4月15日
通报成员: 欧盟 原文语种: 英语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消费者总司-E司——食品安全链
所覆盖产品:
粮谷(HS代码: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动物质食品(HS代码: 0201, 0202, 0203, 0204, 0205, 0206, 0207, 0208, 0209, 0210)及某些植物源产品, 包括水果和蔬菜
通报文件的标题:
委员会法规草案附件——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杀虫剂涕灭威、溴螨酯、毒属畏、安杀番、茵草敌、爱杀松、倍硫磷、氟黄胺草醚、噻唑隆、杀扑磷、西玛津、三氯杀螨砜及嗪氨灵最高残留标准(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英文,25页: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sps/EEC/10_1506_00_e.pdf
内容简介:
本法规草案修改欧盟不再准用的物质最大残留限量(MRLs)。如对欧盟消费者不会造成任何不可接受的风险,则符合Codex最大残留限量(MRLs)或进口许可限量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仍予保留。而在所有其它情况下,将MRLs调整到检测低限(LOD)。对于Codex尚未规定的物质,则按LOD标准设置MRLs。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是否符合标准: 不符合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原文链接:
评议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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