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CHE/82/Add.2 | 分发日期: | 2020年4月24日 | ||
通报成员: | 瑞士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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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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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瑞士有关修改植物检疫产品条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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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2019年12月19日第G/SPS/N/CHE/82号文已通报了植物检疫产品条例(RS916.161,OPPh)。植物检疫产品条例(OPPh)规定了植物检疫产品投放市场的条件。植物检疫产品附件1含一份可作为瑞士植物检疫产品使用的活性物质列表。如请求申请一旦通过了审查,且符合规定重新评估某种物质是否满足纳入该列表条件可能性的植物检疫产品条例第5、9和10条要求,可将一种新物质纳入该附件中。附件10纳入了需经过此类评估的物质。最新纳入附件10的是活性物质氟环唑(Epoxiconaz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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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
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 ||||
原文链接: |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CHE/20_2913_00_f.pdf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