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CAN/283 | 分发日期: | 2007年4月18日 | ||
通报成员: | 加拿大 | 原文语种: | 英语 法语 | ||
负责机构: |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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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吡丙醚(Pyriproxyfen) (ICS: 65.100, 65.020, 6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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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吡丙醚(Pyriproxyfen)的拟订最大残留限量(PMRL 2007-01)(提供英文和法文;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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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目前, 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最大残留限量(MRLs)应在通过加拿大官方公报进行磋商后合法制定。通过Bill C-28对食品及药物法案的修订计划于2007年生效,将允许根据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案合法地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而不必经过FDA法规的批准。
本文件的目的在于对自PCPA于2006年6月28日生效起,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提出的国内吡丙醚(Pyriproxyfen)最大残留限量的名单进行磋商。
相关磋商在BillC-28生效前就已开展,以便在FDA被修订后,该文件所列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能够尽快合理地制定出来。
MRL (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及/或加工产品
0.80 甜椒
0.25 蕃茄
0.02 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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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 ||||
是否符合标准: | 不符合 | ||||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 |||||
原文链接: | http://www.pmra-arla.gc.ca/english/pdf/pmrl/pmrl2007-01-e.pdf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